基本资料:
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,空白签证页3张以上(不含备注页) 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1分 3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
特殊人群资料:
小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: A:随父母旅游,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(出生证明复印件可替代); B:随父母一方去旅游,必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(出生证明复印件可替代)和 委托公证书原件; 若离异,跟监护人一起出行,需提供和监护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(出生证明复印件可替代)和法院判决书复印件: 不跟监护人出行, 需提供和同行人员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(出生证明复印件可替代)和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和监护人委托公证书原件。 C:单独旅游领馆不受理,必须有大人的陪同,非父母的陪同,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双方委托公证书原件。 (公证书需中英文对照翻译,且公证件一律不退还)。
备注: 通用资料为所有人需准备的资料,特殊人群需在通用资料基础上+特殊人群需准备的资料。 旅行团人数至少为五人方可成团。旅游团队签证均申请团签。 从您交付所有资料到出发当天之间使馆有可能随时打电话联系客人,请您务必保持手机畅通,若因无法联系本人导致签证拒签,由客人自己承担相应发生费用的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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